我喜歡寫字漂亮的人,那種情感約莫源於國小三年級的某一個放學後傍晚。那天,三合院的曬穀場依舊散發著曝曬一天過後的獨特氣味,而我就坐在那張桌面印有注音符號和九九乘法表的功課桌寫著回家作業,鉛筆敲擊著硬邦邦卡通墊板不斷地發出「兜兜兜…」的聲音,桌子跟椅子相連一體,彷彿非把我圈在那小小的空間裡。記得剛餵完豬的祖母走過來說:「你的字怎麼寫得烏七嬤ㄍㄚˇ(客家話亂七八糟的意思)?跟你的鼻子一樣醜!」連不識字的奶奶都這麼說了,我想我的字跡應該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然而那時我只是摸摸鼻子繼續刻板書。後來,國中的時候,每週規定要寫一本英文習作的作業,班上女同學大都是拿A+的分數,男生少有英文字工整的,那時英文老師常說:「你們男生啊,就是不能寫整齊一點嗎?」我知道英文程度跟字體工整與否是沒絕對關係的,或許基於解救男性同胞的義氣使然,那天晚上,我拿了把尺抵在作業本上,用鉛筆輕輕地在每一行欲書寫的地方畫了一條線,那露在鉛筆線下方的g、j、p、q等字像極了五線譜上的豆芽菜,就這樣,那些如槁木死灰般的青菜讓我拿到了第一次A+,當然,被男同學當作英雄是短暫的,然而跟豆芽菜的戰爭卻剛開始,這戰事其實很和平地落幕,我的字依舊沒有很漂亮,但至少工整一些。後來讀到張曼娟名為「風月書」的親筆手稿散文作品時,我才知道何謂「人如字,字如人。」想想,把那句話當作座右銘大概是在那還很盛行寫傳統書信交筆友的年代,沒有照片只好藉由字跡來判斷,說真的,那一點都不虛擬,反倒像星星王子一般,把每個人的氣質與個性預測的恰如其分。
翻著風月書,突然醉心於手稿呈現的每一篇章節、每一個字句。讀著讀著,我相信世上真有字跡如此娟秀的人,讓人不急不徐的想像作者的一切,而我也慢慢明瞭,字跡和容貌之間似乎並不這麼的絕對了,她筆間流露的情感甚至我想起兩年前認識的一個女生。那女孩的字飄逸如草書般瀟灑,我總是笑她寫字用力到可把紙張寫穿了,或許就是這般的瀟灑吧,我跟她轟轟烈烈的一段感情就這麼刻在那不屬於我們的回憶錄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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