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聊完了蛋糕,今天來說說茄子。
直至今日,我仍舊可以清楚地回想起我第一次吃茄子的經驗。
那是小時後每隔一段時間就得去朝聖的地方,我指的是住高雄的阿姨家。雖然屏東距高雄也不過半小時多的車程而已,但高雄對那時的我而言是座繁華無比的京城,大統百貨公司頂樓的海盜船與高雄地下街的老舊電玩連串了我上天下地、一種不同於鄉野的優遊的夢想。
阿姨是位家庭理髮師,在那總是充滿了古龍水味道的客廳,她就像是在花園推著鋤草機的園丁,剪剃刮吹之間,盡是一種說不出來的舒緩,或許這可以解釋為什麼上門顧客皆以老伯居多。
那天晚餐,阿姨夾著一團紫黑色的菜嚷著要我吃,但那盤煮爛的茄子怎麼看都像是隔夜的飯菜,然而,禮貌勝過了不安,我憋著氣吞下這顆大藥丸,那晚,我沒拉肚子,或許恐懼與想像之間總是有著差距。
後來,我才明白每次母親願意花比煮其他道菜更久時間去烹調茄子的原因,而且煮得越稀爛越是好吃,甚至不用咀嚼,直接讓美味空降胃底。然而,那是南方的味道,離開了南方,豆鼓便被九層塔取代了、文火悶煮也被大火快熟的茄子煲代替,取而代之的是很鮮豔的亮紫色-屬於北方茄子的模樣。好幾次,S老是不願意試著品嚐一番(當然S也成就了我的獨享),除了菜相不加外,鼻病是他拒絕的第二個理由。
相信我一次,下次來趟我老家,那盤稀泥般的豆鼓茄子或許可以讓你過敏的鼻子清晰地聞見屬於南方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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