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部落格的人都很有耐性!」星期一的午后,妳在辦公室,偷了閒,敲著字。

「會嗎?對我而言是一種習慣!」我稍微認真地想了想這個問題,並回了妳。

其實,比起那些號稱「Bloger」或是「博客」們所架設的Blog(路邊攤挑戰百人街拍Think of Joe胡亂謅副刊),我的傷春悲秋或是喃喃自語若和他們把Blog當作企業般經營的精神比起來,「南方印象」這個角落猶如妳坐車經過鄉下瞥見的風景,從眼前飛倐地流過,卻也無法讓妳駐足太久,妳來了,我當然高興,妳走了,我也很習慣。

作家劉大任曾說:「一禮拜一次的專欄….寫作者無處遁逃,陷入持續不斷的緊張狀態。」我不是作家,所以我只要養成一種習慣就好-認真書寫與紀錄的習慣。

記得前一陣子,剛把寫好的網誌貼上去時,我帶點愉快的口氣在MSN跟一位朋友說:「我剛寫好一篇,寫了一小時多。」

「不會吧寫這麼久?」她一副不可置信的回答我,那種訝異的程度大概和她知道她男友跟我同鄉的那剎,相去不遠。

妳說妳不想把自己寫給別人看,所以我想我是比較貪心的人,在書寫同時又對自己進行了倒帶的動作,這讓我有一些機會把過去、現在、未來的七情六慾與人生瑣事轉成一篇篇的文字。妳若讀了那些文字而有所體會,那即是妳看到了妳一直都不認識的從前的那個我(妳一直都是這麼饒口跟我說話的),妳也會知道,我始終都沒有離妳太遠,所以也不需靠近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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