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夜班的朋友不多,C是其中一個。
在電子公司上班的她總是清晨才回到家。常常,一大早在線上遇到C的時候,她像是醒在地球另一端,我想像著她正坐在電腦前慢慢啃著她的吐司夾蛋,吐司屑還散落在鍵盤縫隙之間,然而,我從沒感受過她一絲的疲憊,況且她打字速度比我還像個剛清醒的人。
「睡不著,只好到處晃。」這個小女子如是說,一派輕鬆的模樣。也因為如此,C總給了我有一股她剛瘋狂整晚回來的錯覺。
醒著,不容易,睡著,卻也很難。
對我而言,整夜不睡是個極度痛苦的事,我並不嗜睡,但不睡大概會擾亂我一切嗜好吧。
那還是不久前的事,大夥一群人在清晨的桃園街頭漫遊。週末通宵的人其實還不少,即使眼睛澀澀的、腦袋昏沉沉的,我並沒有歪斜著走到停車場,況且我還得護送車上一票的人安全回到學校。大概是因為我還算清醒,所以我週遭的人事物對我而言只是有如傍晚的一景罷了,只是他們手邊做著和白天完全不同的事─車站階梯上坐滿了歐吉桑或是歐巴桑熟練地夾報、各據一方的改裝早餐車老闆攪動著清晨的氣息、還有一群低著頭讓人分不清是趕火車還是夢遊的通勤族…這些人讓我在清晨第一道曙光乍現時就和自己內心的罪惡感相遇,黑夜與白天交替的同時,墮落與辛勤也正在交班。
記得剛回到家後,通常是很難入睡的,所以,我應該可以體會C目前的感覺。那時,我會去巷口7-11買一份報紙,再到對面的早餐店買一份蛋餅,然後坐在房間的地板上,像個通勤族般專心地咀嚼、看報,假裝自己是個早起的正常人。
看著C回訊息的速度越來越緩慢,她不再清醒,一頭倒下就昏睡,連MSN都忘了關,獨留電腦,醒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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