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歡人家遲到,相對的,我也這要要求自己,一直都是如此。
若說等待是孤寂的,那麼五分鐘應該是我的上限了。我不知這是不是個過份的要求?有時我心中甚至常有個疑慮:是不是只有我討厭人家珊珊來遲而且還一派輕鬆樣?
這個問題的答案於狂風亂舞的那個早晨得到了驗證。L和T分別激昂地訴說了他們等待人家的不快經驗,那鏗鏗的口氣彷彿剛歷經了一場災難回來,當下等待的過程很短暫,苦難卻持續很久,這或許也是他們能夠這麼鮮明地陳述的原因吧。
我以為,遲到與等待都是相對的,有人遲到,則必須有人等待。雖然等待不盡然都是難堪的經驗,因為等待有時還夾雜著些許浪漫與歡喜做甘願受的寬大情懷,然而,大部分的情形都是:等待的人心生不耐,遲到的人理所當然。
「遲到就是遲到了,沒有任何理由。」L抽著煙字正腔圓地說。
當然,L對遲到的定義是超高標準了,到底誰會掉頭就走我不得而知。
我常給愛遲到的妳解釋的機會,儘管妳抹了些許我鍾愛的Elizabeth Arden綠茶香水,穿上剛從專櫃買回來的Morgan時裝,然而,妳的言詞薄弱卻到一點也無法支撐我對妳的信任,漸漸地,我不再妳樓下等待了,而妳,也在我生命中,永遠遲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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