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南方的次數越頻繁,越有機會認識一些新的臉孔或者是朋友的朋友。
就某個角度而言,朋友多不見得全然是件好事,至少記名字這個動作有點困擾我。當然,我不是記憶不好的人,這可以從我的筆記本儘管整片留白,但我卻很少忘記一些瑣碎的事中得到驗證。
那麼,是那些百家姓加上中文字的排列組合像個魔術方塊迷惑著我吧。
這端甫介紹完,轉個頭回來,記憶一片模糊,只剩點頭與微笑。
曾經,我認識一個名為Claudia的外國女孩,每次和她見面,我總覺得我當下的快樂是源自於她名字所蘊藏的節奏,明快簡短,猶如她的作風一樣。當時,我心想,或許外國人的名字比較好記吧。後來,某次在Pub的夜晚,Claudia猶如晚點名般一一唱名介紹了她一票的加拿大同鄉給我認識,大夥離開的時候,我還是只記得Claudia。
或許名字本身就只是個符號,一種個人專屬的形象識別。
換作臉孔,我卻適應許多了。
大抵只要見過面或是說過話,我應該都可以留下印象,而立體形象的深淺形塑在初識之時─視線一開始便不斷的在對方五官上探照,然後迅速掃描出立體的影像,存檔。
這麼一路地運轉下來,對於記住對方臉孔這件事卻也沒出過太多差錯,頂多偶爾把不同人的面容重疊出一個連自己也不認得的影像。
所以,當我那天到中興大學打球時,又在球場角落看見那個熟悉的臉孔時,我一點也不訝異。
那位假扮來打球的中年人一年多前趁大家在場上奮戰時偷了我隊友的包包,很倒楣的是,他的舉動剛好被我識破,一群身高超過180公分的人圍著這位中年竊賊,他有很好的理由恐懼成侏儒的,球友們並沒有扁他(雖然我知道有幾個球友很想嘗試一下海K人的初滋味),東西交出來就放他走了。
我像花豹般盯著那位中年人的一舉一動,儘管他偷竊的手法很粗糙,但仍得手了一只背包,然後緩緩從我不遠處離去。
那個傍晚,除了那張狡猾到幾近變態的臉孔外,我還認識了他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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