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那台耗油的休旅車奮力地爬越北上高速公路那段斜坡時,我知道林口就快到了。
時隔近一年,我回到這裡,一個讓我永遠都把記憶刻鏤在多雨多霧的城鎮。
晚間十點多,四位穿著足球衣的碩士班同學早就各據快炒店的方桌一方,即使桌子大到誇張(菜盤看起來相對的變小了),我還是可以輕易辨識出籃球專欄作家S(聽說他最近某部位開刀,又自稱白虎),足球狂熱份子H,長跑健將W,水中怪傑T,當然,還有他們口中那個把部落格寫得文謅謅而讓他們讀不懂的我。自然,我無法否定自己是愛運動的,所以我特地穿了一件網球衣來赴約。
五個大男生就這麼窩在深夜的快炒店(這種店應該也是林口的特色之一),當然,依照往例,酒肯定比菜多,話題總是辣過那盤宮保雞丁。
有那麼一刻,我發現離開了那個曾經佈滿緋聞與飛蚊的共同生活圈後,大家的話其實都變少了,在那個適合盡情喧嘩的空間裡,短暫的沉默則變得靜謐異常,沒人說話的時刻,只見H手邊的酒杯彷彿與酒窖接通似的從沒空過、T依舊因為午後宿醉而不斷發出的囈語、S忍耐著持續隱隱作痛的傷口…
在深夜裡陌生又熟悉的城鎮裡,我知道,這些就是初識的模樣。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outhern779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