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遠不會忘記第一次被遺棄的感覺。
那是一個無風的早晨,年幼的我坐在空盪盪的三合院等待呼喚。因為母親前一天晚上答應要帶我去參加一場喜宴,然而,隨著兩側廂房的影子越拉越短,我慢慢從期待變成焦慮,終於失落。面對一座空城,我用力哭鬧著證明自己的存在,其實,當下沒有人理睬並不重要,我只是難過吃不到混著碎冰塊的芒果青、擔心錯過最後送上的養樂多。
後來,爺爺不知從哪個角落冒出來,「你媽媽帶哥哥去吃了」他說。
我知道眼淚與鼻涕的背後就是一種被拋棄的感覺。
我相信從來就沒有人喜歡被遺棄的感覺,相信你也是─若你還有知覺的話。
第一次,你被命運遺棄。一場工作上的意外,你全身將近三分之一被灼傷。那時,我年紀小,不會忘記的只有第一次見到你全身裹著紗布而發出的驚恐,當你叫我過去時,我本能地後退了兩步。那時,我選擇遺棄了你。
第二次,你被自己遺棄。儘管家族給予你一份可以足以自給自足的工作,然而,你在極度不穩定的工作情緒下驚慌地尋找你曾有的自尊與容光,無法自己。
第三次,你被家族遺棄。失去了工作,於是酒精成了你的最好伴侶,那濃郁的氣味陪你度過了無數的長夜,同時也讓你犯下全家族都不會原諒的錯誤。
最後一次,你被全世界遺棄。一場車禍,僅僅一週的時間,整個家族和你之間只剩下死亡的氣味蔓延著,如同你失去的血液,一點一滴的流逝而無計可施。在那樣的時空裡,你甚至失去了選擇的權利。
沒有人喜歡被遺棄,相信你也是。2006年7月13日,家族成員會聚在一起送你最後一程,絕不再遺棄你。
source:www.vankeweekly.com/blog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outhern779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