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到我熟悉的這座中部城市已經是兩個月後的事了。
午後,巴士沿著360度的交流道緩緩滑向奢華和擁擠的起點,然後沿著固定的行車路線好讓我對這個城市的熟悉視覺再溫熱一次。在這裡,天空擁擠的程度並不會如上海般那樣劇烈,因此當我在兩座城市往返多次之後,不管我的位子被劃在左側或是右邊,大抵低著頭看書的我都能憑著眼角餘光知道下個路口會遇見哪塊斗大的洋酒招牌或是撞見那間改了很多次店名的咖啡館。
車抵終點,乘客魚貫下車,走在最後面的我突然想著:哪天我會不會失去對這座城市朝聖般的虔誠?
有人說:從世俗的角度而言,朝聖是一種族群的認同,而非基於信仰。
我想起不久前妳吵著要我帶妳去那座位於山上的母校附近繞繞的認真表情以及走過那條妳流連過無數次的夜市大街時所顯見的激動神色,我相信妳當下幾近奪眶而出的淚水應該都是真實的,或許妳只想告訴自己,這是妳很想念的地方,妳曾屬於這裡。
那是妳生命中某一段朝聖過程。
那麼,這座我曾待了五年的中部城市應該極具重要意義而讓我甘願如此往返追尋。有時那種朝聖的過程是有如今晚這般進行的:我開車先到大買家購物,然後繞進夜市買了一杯甘蔗牛奶,然後再往前開一點,排隊五到十分鐘買包徐大姐香雞排,然後穿出人群和車陣,回家。
啊,於偌大的休旅車裡再嚐到這種當年極富滿足的味道已經是兩個月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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