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時分,一群人圍坐在原木雕製的茶桌旁,端坐在我左邊的是位年輕又帶點機伶的房屋仲介,右手邊是不斷調整老花眼鏡角度的買方委託人,正前方的土地代書正用工整的楷體填寫契約,那副認真刻版書的模樣猶如紀錄著眾人的台詞。而我是賣方委託人。
賣方遠在中部城市,買方身處大陸一隅,於是,不同的國度買賣方委託著別人做相同的一件事。
關於這種牽涉到大筆金額的簽約事宜我的確很陌生,還好,大家講著相同的方言還以了我對這些人物的熟悉感。
人情的熱絡與交易的弔詭就這麼穿插上演了一小時多,就在簽約手續快完成時,買方委託人突然指著合約對代書說:「你合約上不能有不同顏色的筆跡,這樣不合程序的。」
大夥頓時愣住了,視線不約而同的投射到那淺淺地色差上。
原來,他指的是代書在買賣方都蓋完章後不應該在那一式三份且已分開裝訂的契約書中再用筆加註任何事項。
「我以前在部隊裡面是搞政戰的,所以對文件這種東西我都要求特別嚴格。」買方委託人把老花眼鏡摘下說道。
現場頓時一片靜肅,那畫面猶如一個位高權重的政戰官在台上訓話。
其實代書加註的事項只是小事,只是他的疏忽稀釋了一些專業的成分。
然而,我看到的是一種軍事體制下訓練出來的習慣,我不會說這是一種「嚴謹」,雖然這兩個字真是好聽。
常常,我們似乎都想要追尋一份完整的感情,然而儘管我們再嚴謹和認真,難免還是會有瑕疵,那樣的殘缺也許來自戀人間任性與隨性的消長,然後,有一天醒來突然發現一段感情慢慢放任掉的感受倒也不是多麼痛徹心扉或是刻苦銘心…
當彼此都漸漸不在乎的時候,那就是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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