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我在老家門口外就聽到客廳裡依稀的交談聲了。
來客是一位中年客家婦女。
「這位是某某某老師,不過你小學不是給她教的。」母親一手端著蓮霧從廚房走來時這麼說著。
我得承認,關於眼前這位女士,我完全沒印象,到底那些孩時的求學經驗並未比當兵那段歲月還要悲慘,於是連帶的對於眼前這付略帶歲月刻痕的臉孔也無法再和當年課堂上威嚴的神情作連結,反倒是老師用了很安全的一段話形容我:「我記得他小時後靜靜的、乖乖的。」
說「安全」是因為老師連我的名字都記不起來。
我想,有可能是這二十幾年來,我並未偏離生活常軌太遙遠,於是,老師總是能輕易地選對邊靠站。
我也曾想過關於小學教過我的那三位老師是用什麼視角看待我這個學生的─不管當時和以後。也許「調皮」和「乖巧」是個普世的二分視角,又或許我真正感受到的是那座講台提供了老師一種俯視我的機會,大部分時候,那三位身高相仿的老師總在不同時後透露出幾許權威而不是關愛的眼神,而低矮的課桌椅總讓個頭不高的我仰望著高聳的莊嚴─安靜又乖巧地。
關於愛情的視角,我們有時總是隨著態度而改變角度。
曾經,我凝視妳那雙大大的眼睛,想看透屬於妳最幽微的那部份,然而,妳總是笑而不答。
「以後你就會懂了啦。」偶爾,妳會這樣說。
後來,我總是讓妳走在馬路的內側,一旁的妳無法正視我的關愛眼神,視而不見,連愛情都慢慢走遠了,妳一路上卻只是左顧右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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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關機前繞了過來,卻發現這個新的視角,所以留了言,
弟弟,難得你晚睡了唷!
人家忘了要買蓮霧了~~~
或許我們在愛情裡都是安靜而乖巧的那個角色
才會讓自己陷在森然高聳的愛情殿堂裡
那幸福之光總是逡巡不到的一隅.....
PS. 我不要高梁,紅酒好點,呵。
真好,可以坐在一個仰望的角度
我小時候從來沒有這種經驗呢!
總是被扔在最後頭
到最後是靠鼻梁上的眼鏡才拉近了
與老師的距離……
每次看這類文章完,就會警覺那女孩真完美,在作者眼中的她真是完美的化身!
K:
看到你的第一句話時.我就像綜藝節目裡的來賓舉起手上的牌子,上頭一個大XX
安靜而乖巧的角色..呵
不像啦~
O先生
我都說了是在愛情裡.....
對著你們我乖巧幹嘛?
而且酒精真的有某種催化作用。
你這個不喝的人不會懂得啦。:P
Sara
真是感謝姐姐的捧場哩
不過妳太慢通知我了,但若妳還想要我宅配台中的話
那麼下週一是最後一次機會了
因為我之後就不開車上來了
(今天中午妳電話沒接,本要幫妳寄上來的)
K
妳現在應該沒有在喝吧
怎感覺這篇回應是妳回過的留言當中我最激賞的一篇啊
感覺妳明白我要表達的意思是什麼
或者說...酒精讓妳的思緒.........渾沌不清
(因為感覺妳沒ㄉ一ㄤ我就有點不太習慣....)
還有,妳連金牌台啤都喝不到一手,而且喝的不多
我看那你還是別拼高梁了吧,姐姐!!!
shmily24
那種仰望並不見的是好
服從的意味比較濃厚
當然也是因為我幼小無知
所以我比較能乖乖的去聽從吧
真好奇妳那邊上小學的畫面是怎樣...哈
v
或許換個角度想
這就是自由發揮文字的好處
就像那些曾讓男女感動落淚的愛情故事
到底是不是真有其人其事就不須去認真探究了
曾經看過這麼一個故事這件事卻是真實的!!
oldmantony / k
連續兩天晚上帶阿邦出場面對面對不同的兩個人物
我只能說:K姐姐,阿邦對妳還算挺不錯的呢!!
或許我比較喜歡把件事情分開,寫故事和浪漫感覺分開來體會~讓對方也讓自己
感覺安心是一種幸福的過程,安心不一定是束縛,在信任的基點上,自由變成是
幸福的調味料。(這是我自己的視角啦)
v
那麼說妳某程度上應該也是挺理性的人
但是往往我在看別人blog時,
馬上也會先主觀認定那是作者在寫自己的故事
或許讀到令我感動的文字時,我也常是抽離理性而留下感性...
k姐姐:
那晚我可是十分且熱情且專心的在聽你講話耶
希望你感情順利啦~
O&S:
你們倆再叫我姊姊試試看.....= =
不能因為我不是正妹就一直把我叫老啦!!!
blog這東西,到底是寫給自己看還是寫給別人看?辯論價值時,已經沒有太多後
續效應,或許能在不同時空背景下留下短暫的交會,是blog迷人之處。blog的文字
或許留下都是感覺中最尖端的部位,就像人體的神經,尖端最敏感,也最脆弱,
最直接,也最容易產生幻覺,但是真正的感動還是在心,能夠讓心自由,並不是
一件容易的事情,看透而不放棄,放下而不逃避,或許就會接近真正自由的幸
福,這是面對不可捉摸的愛情,我個人的視角罷了!嘻嘻~
好文章
末一段看起來好像你介意你GF對於感情的不停留,
但你的文章多篇還是都會無意提起對感情上思念.
感覺上她在作者心目中有一定程度很好 (不然作者不會一直猛寫)
(PS:從另一視角看: 女生也有付出才會讓作者心理目中感受上是好的)
但是她對你感情的不停留?
>>>>>矛盾>>>>>還是男生本身問題,做了讓她會毅然決然離開的理由.
>>>我的視角>>>愛情的死亡,一個行動接著下一個反應.
我是女生.....我的視角.....
MILK550
妳的回應好難回答ㄟ.....
不過這也是回應的功能,
透過意見的交換,看看會不會達成男女在愛情視角上的共識
而有鑑於一些人對於我文字內呈現的渾沌或是愛戀啊,
「邊際」那篇或許可代我作為解釋吧...
從你文章中感覺妳是個很ㄍㄧㄥ的人.太ㄍㄧㄥ的人是不是有大男人主義?
失去了: 1.追回 2.再追下一個
ㄍㄧㄥ在那,寫回憶也沒用(除非剛分手1-3月啦,實在太痛苦),
另一情況:是自認想要的寫作時,感傷情緒源源不絕思緒泉源.
個人經驗談:
分手第1-3月通常對方還會回想彼此.(隨時間快速消失),這時候追還有一定效果.
但是如果半年以上,再選1.追回 .太ㄍㄧㄥ了>>>>自作孽不可活 (自作瀟灑)
戀愛高手
感謝這位戀愛高手的意見呢!!!Thanks!!